先說一個美國的案例~


有一為富有的婦人~非常喜歡抽煙~

她說抽煙讓它的心情穩定~所以他一天可以抽上2~3包煙~

但是終於他的身體撐不住了~醫院發出警告~


於是他接受煙草公司的建議~選擇尼古丁~及焦油量少的煙~

所以她持續的抽煙~直到他生命被宣告極將終止~


她選擇控告煙草公司~提告危害他們的健康~

並且生產有害之物~

讓我們來看~香煙是目前最有爭議的合法有害物~

他合法的定義之下~讓你去選擇是否要去選用它~


也許你一輩子都不會選擇香煙~也許有機會碰到~

這似乎來自個人意願~


換個角度來說~

到底市有需要的人口才生產香煙~

還是生產了香煙之後才培養出那麼多的吸煙人口~


但在美國~因吸煙成害的人告煙草公司的不算少數~

也有很多的官司勝出~


讓我們來想想...

在台灣這個社會~你對一個吸煙的人有什麼評價~

若因此得病~我們會怎麼去看待這個結果~

就我所觀察到的現象~台灣對吸煙者都是以自我選擇的結論做結~

也就是說~那是你自己不顧警告愛抽煙~危害到自己的健康~

所以應該是你自己要去承擔這個責任~


但好玩的是~在美國~

確有一半左右的人覺得煙草本身有害~還生產的公司也要負責~

所以才有肺癌的患者告煙草公司還勝訴的事件~

所以有誘因~有上勾者~所以才有一項交易的成功~

只是抽煙是一個不划算的交易罷了~因為你拿出了你的金錢與健康~


我們的社會裡還是對抽煙的事情比較算忍受的範圍~

很多先進的城市中~是不準你在大馬路上抽煙的~

因為你身旁幾呎之內有人的話~都不能抽~

所以你只能到吸煙區~或真的沒人的地方抽煙~

不過我們的國家對抽煙者的懲罰也越來越嚴格了~

這樣做的好的~

其實"二手煙"一詞應該泛指所有的煙害~包括廢氣~油煙~工業排氣...等等~

只因為最靠近人的就是香煙的二手煙了~

所以二手煙就漸漸成為香煙的專屬名詞了~


希望有一天我們都能做到顧及自己~也顧及別人的觀念~

畢竟自然圈永遠是環環相扣的~

一己之私~將會造成許多許多的後遺症~

失去的只是會更多罷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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